https://www.gov.cn/fuwu/2018-12/29/content_5353185.htm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如上文,抵税的两个条件:
1 ,房贷利息享受首套房贷利率
2 ,本人只能享受一次抵扣
我之前的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虽然利息仍是首套房利率,但是因为之前的那个房子已经抵扣过了,就不能用新的再抵扣了。xhs 上搜了下,有人把之前的抵扣全部作废了,就为了新的能继续抵扣,但这样要补税(因为之前的已经作废了)+交滞纳金。
如果严格按照税务局的回答,是否可以让配偶来抵税,她之前没有享受过抵扣,应该是符合条件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