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管辖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等管辖原则。
属地管辖又称领土管辖,它是有关刑法空间效力最基本的原则,在领土范围内,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犯罪,都应适用主权国的刑法。2007 年 9 月,英国公民阿克毛携带 4030 克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后被乌市中院判处死刑。阿克毛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判决引起英国朝野上下抗议,但最高人民法院依然核准了死刑,2009 年 12 月 29 日,阿克毛被注射执行死刑,成为过去 50 年在中国被处死的唯一欧盟公民。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此案判决本无不妥。
属人管辖则是对属地管辖原则的补充,它针对的是在领土以外的本国公民。有一句法谚说“法粘在骨头上”,意思是只要你拥有某国国籍,那么不论你在天涯海角,你的犯罪行为,该国刑法都有管辖权。比如一位中国公民在国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由于害怕当地严厉的刑罚以及对当地司法制度不信任,逃回国内,后被外国相关部门在国外通缉,对此案件中国就可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