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ngnet #47
offer 又不是合同,从公司发出 JD 到数轮面试,都是面试者和雇佣者之间的互相了解。雇佣者需要考察面试者的能力,面试者需要了解雇佣者能提供的薪资和待遇。HR 和面试者的交流也只是确保在大致上双方是否能达成一致,而不总是跟面试者直接就确认了最终结果。当最后给出 offer 时,无非是雇佣者以纸面或其他更加正式的方式确认岗位细节,包括工作要求和工资待遇,以作为之后签订合同时的依据。面试者手头可能会有多个 offer ,自然会选择更加优秀的选择,从来不能保证一定会选某一个公司。
从公司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本来就应该准备额外的候选人。在发出 offer 后多联系,保持跟进节奏,并且为 offer 设置明确的有效期。如果多次出现这种情况,就该好好想想为什么 offer 放弃率那么高了。如果还不能解决,建议换 H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