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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了一个通知,外行人看了就激动了。我来捋捋:
1 、这个通知规制的对象是谁?是“境外银行(特指港澳银行)境内分行”,而不是“境外银行或者港澳银行境内子行”。你们熟悉的花旗、汇丰、星展等等,全部都是以子公司(子行)身份展业,跟这条完全没关系(当然,上述银行大多数原本就具备开办境内银行卡业务,根本不需要额外通知)。港澳银行且以分行展业的,实际只有集友银行、招商永隆银行、大丰银行 3 家,以上 3 家的全部境内分行机构加起来不到 5 个。大多数人根本遇不到(甚至还不如去趟香港方便)。
2 、这个通知,允许境外银行境内分行开办的是“银行卡”业务,涉及自然人客户的主要是外币借记卡业务。这里的“银行卡”,指的是境内使用的银行卡及其账户,通过境内系统进行结算和清算,并不具有“直接(指的是不受监管)向境外账户收付款”(也就是视频中所谓境外券商出入金)的功能。
3 、其实,刚才提到的,以子公司(子行)身份展业的那几家汇丰、花期,一直都支持开办境内个人外币银行卡业务,而且还支持中国人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更进一步地,中农工建几乎所有大银行也都可以开办境内个人外币银行卡业务。所以你觉得你办一张银行卡,就能干你想干的事了?
一句话,卡是卡,外汇管制是外汇管制。卡住你的是外汇管制,而不是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