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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我觉得这事儿一码归一码。如果是公司的物品,那它肯定要提供新的。如果是私人物品,那公司没有必须赔偿的义务,不然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个人带个几百万的什么特别贵重的物品,公司是否也应该赔偿?但是如果公司给赔偿,那当然也很好,所以这其实就是和公司协商的问题。
确实没必要冷嘲热讽。
@cmdOptionKana 是的,我也考虑到了这个点。而且这个点还带来一个延伸的问题,如果类似的事情,都去索赔,会不会公司就会禁止使用个人的办公用品了?
@8355 停车场本身就负有保管车辆的义务,这是它要干的事情。但是公司未必有保管个人私人物品的义务。很多公司甚至会在规章上禁止,只是实际不管。我觉得可能就是“后果自负”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