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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sh
现在我认为有利的两点
1. 经销商未做到的风险告知,购买于 24 年 5 月 31 号,强制规定与当年的 8 月 1 日,作为消费者不应该为政策买单,至少要做到风险告知,当前购买的产品是没有 3C 标识的。理由是这个规定是 23 年指定的切当时就建议厂商开始使用这个标识了,而次年 8 月 1 日是强制时间。给了经销商/厂商过渡期,但是没有做到告知义务。
2. 承诺的"额外合同条款"未做到,也就是「无需报备可上飞机」,而现在是报备也上不了了。
@msg7086 关于"未来",以下是个人观点,「无需报备可上飞机」商家承诺的附加条款,这种附加条款如果没有明确标注时效,那么合理的时间有两个,一个是产品质保时间,另一个是合理使用寿命。“可上飞机”属功能承诺,需要在合理周期持续有效。
所以说觉得这是经销商/厂家宣传上的一个漏洞,因为没有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