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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tokankan 小成 前天 14:49
哎,其他人没意义,有一个勇敢的,公司就抓着搞,真是欺负人啊
Configuration 初学 前天 14:59
@xiangbohua #签的是不同的主体,社保也是由不同的主体来缴纳了,工龄事实上就是清零了
dcncy 小成 前天 15:02
一定要像平时一样正常打卡上下班,否则是旷工,可以清退你。这就是他们的套路。 其他有关仲裁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pojer 小成 前天 15:05
加油
abvatous 初学 前天 15:07
违法成本太低了!!楼主加油!!
INBreeze 小成 前天 15:08
加油, 这是很明显的为了规避工龄赔偿的换签协议. 亲身经历换签主体是有工龄延续的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的, 完全继承上一家公司的工龄计算. 我的操作逻辑 1.正常上下班-每日打卡拍照 2.通过短信,邮件 请求当日工作安排, 留下想要工作的文字证据 3.直到有一天进不去公司, 报警 拿到回执后, 去劳动仲裁庭 提交仲裁申请,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之后带个小板凳 每日在公司门口打卡上班, 中间随便去旁边咖啡店坐着, 下午打卡下班, 记得短信沟通请求工作安排. 5.如果拿到了辞退通知书 就不用去了 仲裁申请注意点 1.加班费用 证据收集(这个比较困难) 2.年终奖 证据收集(邮件, 工资条) 3.非正常工作证据收集 4.申请赔偿为 [2n + 比例份额的年终奖 + 1.5 倍加班费用]
Linuj 小成 前天 15:11
违法成本太低了.. 我上家公司也遇到 OP 类似的情况,公司倒闭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根据《劳动法》,公司主体发生变化时,员工工龄应该得到赔偿,才能过渡到新公司(具体规定我没有深入研究,不知道是不是哈,原谅我是个法盲)。当时,有部分同事拒绝签署三方协议,尽管协议中已明确保留工龄,但他们坚持要求赔偿工龄。 上家公司对此拖延了一周,随后周四晚上发了一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邮件,大致意思是:要求在周五下班前签三方合同,不签则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算正式辞退。果然,下周开始,这些同事的钉钉账号、公司邮箱、考勤系统权限全部被停用,甚至办公座位的主机和显示器都被收走。他们只能自己带笔记本电脑拍照留证,上下班拍照留证,以证明自己有来办公室上班。 就这样子又了一周后,公司周一开始在大门口安排保安(高大威猛),要求每个员工通过指纹验证才能进入,否则禁止入内。同事们报了警,公司则拿出证明文件,声称办公室已不属于原公司,而是新公司的资产,他们无权进入。当天,这些同事找到律师说明情况后,律师表示他们已经没有必要继续去上班,并建议立即申请劳动仲裁。随后,这些同事委托律师提起了仲裁。而且有一点,上家公司仅按照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结算了剩余工资(那一周拍照打卡公司算是不承认他们上班),其中年假也被折算成了工资的一部分。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案件才完成一审,尽管他们胜诉了,但上家公司继续上诉。据说他们申请了财产保全,但仅冻结了约 200 万元人民币(200w 不够分,毕竟人数太多了)
wednesdayco 小成 前天 15:11
@euph 就现在这个社会稳定度,政府敢这么搞?
ddkk1112 小成 前天 15:17
太文明了 OP 你光脚还怕穿鞋的?
yawenimy122 小成 前天 15:24
你花尽所有精力,时间,最终通过仲裁得到赔偿,而公司只是给回你本来就应得的赔偿,那公司又损失了什么。无产阶级万岁也没用,该被剥削还得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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