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
今早七八点收到我姐的电话,被告知母亲今早出车祸了。
目前我所了解到几点状况:
1. 事故发生于乡间水泥路口,事故双方均为电动车,我母亲是正常的爱玛电动车,对方是很小的那种便携式电动自行车。过路口时双方应该都是直行,对方撞到了我妈车上,导致我妈摔车了。
2. 伤势方面,我妈被撞了,伤势较严重,右手腕断了,左手血管断了,牙齿掉了三颗。对方应该无大碍。
3. 发生事故后交通队出警了,但事故发生在乡间路上,交通队说这事或许判责事宜归派出所管,而判责方面说是让右原则,可能我妈 7 成,人家 3 成。
请问下如果判责下来七三开合理吗?接下来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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