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代理一位员工,准备向一家位于上海松江的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该员工曾经是公司的销售经理,其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业务提成,如果按照公司的销售管理办法计算,提成金额估计能拿到 90 多万美元。
我方的核心证据是电子邮件,但电子邮箱和电脑都是公司提供的,员工被迫离职后,已经无法登录。
员工在离职前,有所预感,所以自己将公司邮箱中的电子邮件转发至自己的个人邮箱(但不是通过导出为 EML 格式的文件),然而,公司一定在后续的仲裁或者诉讼中,对这些转发邮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在转发时,电子邮件的内容是可以被修改的。
我想知道,在技术上,是有存在某种机制可以事后验证电子邮件转发时,用户并没有对原文进行任何修改?
谢谢各位大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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