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外包。

时间:距离过年没两天。

事件:突然看他被叫出去谈话,回来的时候就开始交接代码,感觉有点奇怪,一问,好家伙,项目经理以他不符合项目组氛围为由,让他下周不用来了。

我大受震撼。

前段时间为了赶工期,我们各种加班,一天忙到晚,现在事情刚刚告一段落,连年都没过,就让人家别来了。

大哥说可能是因为他上班摸鱼几次被发现,上次还被单独警告过,但是我想不至于因为这种原因吧?

更可能的是,因为项目盘子小,明年他的活不多了,干脆就借着这个理由让他走了。

我跟其他同事都惊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吗?

大哥情绪很稳定,不过我却挺心酸的,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累死累活给人干,破外包一分钱年终奖也没有,换来的是大过年丢了工作。

说实话,就算是要降本增效,我也无法理解这种行为。

你哪怕过完年再来这一出呢。

可能这就是职场吧,没有人情只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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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条回复  
VoiceEXONE 小成 昨天 16:10
楼主的想法,说明还是太年轻
wangritian 小成 昨天 08:35
大哥说可能是因为他上班摸鱼几次被发现,上次还被单独警告过,但是我想不至于因为这种原因吧? 可能在领导眼里发现摸鱼 1 次=他天天随时随地大小摸,需求减少了他肯定第一个吃鱿鱼
gugogo 小成 昨天 00:43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jonsmith 小成 前天 17:21
@siyemao 重签合同是挺恶心的,不过也能试试仲裁,之前我一个同事是劳务派遣,拿着几份合同去仲裁、打官司,拿到赔偿了。
dna1982 小成 前天 17:20
@me1onsoda #14 这种公司是不会遵守劳动法的啦,他们要是找过来要你交接,你就要求他们改正违法行为,然后补偿你的损失就可以了。当然他们不会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至于黑名单的问题,反正我没遇到,你要是担心这个就老老实实走流程,别抱怨就行了。
siyemao 楼主 初学 前天 17:09
@MYH894 是啊,已经准备年后就看机会了,这样搞谁还敢安心干……
me1onsoda 小成 前天 17:01
@dna1982 万一像之前有个f友说的会被拉黑名单,到时候连个外包的退路都没了
me1onsoda 小成 前天 16:59
@dna1982 外包单位来找你呢
MYH894 初学 前天 16:48
去年过年之前我也在同情我隔壁工位的老哥,然后没过几个月就轮到我了,楼主还是先做点准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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