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有盖公司章),上面说:根据劳动法第 40 条,决定于 2025 年 02 月 09 日 与我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让我接到通知后,在 2025 年 02 月 09 日 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没有说给赔偿的事。

想问下大家,我是不是 2025 年 02 月 09 日 后就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去仲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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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条回复  
SoulFlame 初学 昨天 18:11
@daodao #29 @HashV2 #31 不用和公司争论的,公司愿意开解除单子那最好办事了。 拿着解除通知去仲裁,坐等公司举证他的解除依据合法,稳赢的局,等拿 2N ,即使输了按劳动法也是 N 保底了。 这种仲裁都不敢打的话,真的活该打工人被欺负了
chairuosen 小成 昨天 18:09
单方不协商就是 2N
me1onsoda 小成 昨天 18:03
申请 2n ,n+1 保底
HashV2 小成 昨天 18:03
明确告知你公司,你的情况不适用第四十条,你别拿了单子没反应,那不就默认了么
zhanggggfd 初学 昨天 17:35
作为过来人,我觉得这种情况公司明显已经决定违法解除了,一般来说就是正常去公司,直到不让进公司为止,然后去仲裁吧,2n 是肯定会拿到的,就是时间周期会很长。
daodao 小成 昨天 17:33
@MrSnow #22 没有所谓的无端裁员,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合理的兜底理由就是:公司疫情后经营困难,降低用工成本。
vagary 初学 昨天 17:31
@MrSnow #20 这野鸡公司+野鸡 HR 吧,直接仲裁
daodao 小成 昨天 17:29
你跟公司争取 N+1 属于合理合法的诉求,一般问题不大,最多就是走劳动仲裁,我站你这边。但是你跟公司搞 2N 想都别想了,哪怕你走仲裁也不可能拿到所谓的 2N ,国家这几年已经从坚定站打工人这边,倾向到了照顾中小企业可持续经营态度上了。
gorillaL2sll 小成 昨天 17:19
@JoshuaEstell 是啊 n 不就是两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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