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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zo555 小成 2025-6-28 17:19:01
这件事里面除了安全问题被要求召回的那几款以外,其它正常的充电宝,错误完全不在商家,错误完全在民航局。正确的维权方式应该是就民航局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是呢,
msg7086 小成 2025-6-28 17:28:08
你买的时候可上飞机吗?怎么就不符了。 你买电脑买的最新款,人家宣传是最新款的,难道过了一年不是最新款了你就可以申请售后? 宣传的时候人家没有说「将来就算民航局变更了要求也保证能上飞机」吧。 特别是你 #11 上贴的图,根据民航局规定可带上飞机。商家根据民航局规定出售商品,民航局的规定在未来更改,你要求商家必须为未来的更改承担责任,等于是强制要求商家有能力时间旅行。要求被告拥有时间旅行的能力这一条,放在任何一个法庭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Virace 楼主 小成 2025-6-28 18:25:21
@gransh 现在我认为有利的两点 1. 经销商未做到的风险告知,购买于 24 年 5 月 31 号,强制规定与当年的 8 月 1 日,作为消费者不应该为政策买单,至少要做到风险告知,当前购买的产品是没有 3C 标识的。理由是这个规定是 23 年指定的切当时就建议厂商开始使用这个标识了,而次年 8 月 1 日是强制时间。给了经销商/厂商过渡期,但是没有做到告知义务。 2. 承诺的"额外合同条款"未做到,也就是「无需报备可上飞机」,而现在是报备也上不了了。 @msg7086 关于"未来",以下是个人观点,「无需报备可上飞机」商家承诺的附加条款,这种附加条款如果没有明确标注时效,那么合理的时间有两个,一个是产品质保时间,另一个是合理使用寿命。“可上飞机”属功能承诺,需要在合理周期持续有效。 所以说觉得这是经销商/厂家宣传上的一个漏洞,因为没有细则。
ouqihang 小成 2025-6-28 18:53:56
当时规定是 小于 100wh 无需报备。当时很多解读错误,超过 100wh 是报备后上,而不是完全限制。还有个飞机标志应该不是官方的。
Virace 楼主 小成 2025-6-28 19:03:14
@ouqihang 100 以下可以不用报备,100~160 报备,160 以上拿不了。 飞机标志没说是官方的,说的是这个商品宣传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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