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一年以前通过某大型 OTA 买了一张 2000 元的国内机票,从 A 到 B ,但是出行前发现航旅纵横上额外多了一张从 B 到 C 的机票,是 OPEN 票。我猜到是票代给我出了一张通过 B 中转的从 A 到 C 的机票。 然后前几天这个后半段的 OPEN 票过期失效了。
于是我找到 OTA 客服要求就这个违规操作索赔, 没提金额,OTA 爽快答应赔偿 800 元。我突然觉得应该 claim 一个更高的值,毕竟以前光燃油基建费就有 200 多,赔偿的 800 元中至少 200 多本来就是我自己的钱。
有懂行的 V 友吗? 这个索赔多少合适。
目前下限就是 800 ,上限是否够得上消保法提到的退一赔三 8000 元? 据我所知处罚金额一般都在 5 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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